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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结婚证书 证词古朴唯美

芗城往事   时间:2016-12-23 16:14    http://www.xcxc.cn/   

  本报讯(记者罗培新通讯员苏春红 文/图)昨日,在漳州古城的闽南文献馆里,记者惊喜地发现,一张精美完整的民国35年同安县一对夫妇的结婚证书,其中古朴唯美的婚姻证词,展示了民国时期闽南人的新婚风俗。

  此张极其别致的结婚证书,由漳州闽南文献馆收藏,经过装裱,保存完好地挂在墙上。纸张很厚实,长约40厘米,宽约30厘米。结婚证书四周环绕着龙凤图案,在花团锦簇中,鸳鸯比翼双飞,蝴蝶采花,整个画面很是吉祥喜庆。证书除了最右边用篆体写着“结婚证书”字样外,自右到左全部用繁体字书写。正文记录着结婚时间和出生时辰,男方、女方的姓名、籍贯;还有结婚典礼的举办地、举办时间,介绍人、证婚人、主婚人的名字,证书上还加盖有印章。罗列得十分详细,还附有一些旧时浪漫的祝贺词。

  具体的文字内容为:福建省同安县人年28岁,福建省同安县人年18岁,今由陈笑先生介绍谨詹于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一月初二日午时在贞岱举行结婚仪式,恭请先生证婚,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情敦鹣鲽,愿相敬之如宾,祥叶螽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结鸾俦,共盟鸳蝶,此证。结婚人为康田鸡和苏清银。证婚人一栏空白。介绍人,标注为陈笑。主婚人,为康源盛和苏大谋。落款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初二日订(1946年)。

  对应成现代的浪漫话语就是:在这喜庆的日子里,康田鸡和苏清银喜结良缘。我们祝福这对真挚感情的新人,希望他们能够相敬如宾地生活。祥叶螽麟预示着这对新人日后必会幸福美满,多孙福禄绵延。希望他们日后能够同心同德,永结鸳鸯之好,拥有像彩蝶一样的爱情。让我们一起共同见证这份神圣的爱情。

  据了解,结婚证书最早出现在清代,称为“龙凤帖” ,又叫“合婚帖”“龙凤全书”和“鸾凤和鸣”等,作为当时联姻的凭据。男女订亲之后的7至10天,双方到当地县衙领取龙凤官帖,遵章纳税交款。帖上要填写定婚人姓名、年庚,并填写双方家长、主婚人和媒人的姓名,且均需签押、盖章,以示郑重。经官府认可,盖上公章大印,证明婚姻已经取得合法手续。然后,选择吉日良辰,进行换帖仪式。民国的结婚证就是清代的自然延续。

来源:闽南日报 编辑:赵露佳 时间:2016-12-23 16:14 收藏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