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琼君 林旺山 报道
“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评价营商环境便利度的指标之一,也是我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的重点方向。近年来,芗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不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近期,芗城法院受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审理福建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件受理后,芗城法院根据案情对该案采用简易快速审理模式,由芗城法院民二庭审判人员共同组成合议庭,组织召开该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管理人的核查和债权人会议确认及法院查明的事实,芗城法院依法宣告福建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案件自受理至裁定宣告破产,前后仅用时48天。
据了解,今年来,芗城区人民法院持续发力,打出破产案件提速增效组合拳,积极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2021年共计受理破产清算案件14件,其中,民二庭审理破产案件11件,均已于今年审结,平均审理周期为48.5天,远远低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办理破产”指标所要求的不超过160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