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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漳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品质城区   时间:2025-05-20 12:16    http://www.xcxc.cn/   

  日前,我市出台《漳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从适用范围、筹集建设、准入条件、资格轮候、申购配售、退出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入手,提出44条具体举措,重点解决住房困难群体、工薪收入群体、城市引进人才等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推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申购条件、销售价格、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市区住房困难群体、工薪收入群体、城市引进人才等群体出售的政策性住房。

  该住房配售价格低于同类地段商品房价格,不能上市交易、不得出租,实行封闭管理,满五年或确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需要腾退的由运营主体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交付使用年限、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余额确定,装修不予以补偿。

  根据《管理办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90平方米。

  根据《管理办法》,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个人及家庭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户籍或申请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包括教师、医护人员、公安民辅警、退役军人、台胞青年(群众)、政府认定的引进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等,应届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此限;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房(含非住宅)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

  政府引进人才可按照有关人才规定享受保障,也可按《管理办法》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具体由引进人才自主选择,但不得重复享受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在市区有房产(含非住宅)转让行为,至申请之日未满5年的;已享受过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政策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参加集资建房或购买过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廉租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各类住房的);已申请或享受本市公租房、保租房、直管公房等政策性住房未按规定退出、办理撤销的,或者已入住但未签署退出承诺书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管理办法》,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常态化申请受理,由属地住建部门或授权的运营主体发布申请受理公告,并开通“线上+线下”申请通道。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微信“漳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小程序或登录网页端(https://lhk.mohurdic.org.cn/701201.html)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管理办法》有效期三年。我市芗城、龙文、龙海、长泰、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等6地同步开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常态化申请。

  ( 记者报道)

来源:芗城融媒 编辑:庄文剑 时间:2025-05-20 12:16 收藏此页